手机版网站

江苏之声,带你体验视觉之美
新闻详情

3·15防非宣传 | 理性投资,警惕非法金融 -凯发k8娱乐官网app下载

2026-03-13 18:44来源:邮储银行连云港市分行 
分享到:

什么是非法集资?

我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第二条规定:非法集资,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

本条例所称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是指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和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

非法集资有哪些特征?

非法性: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公开性: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利诱性: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社会性: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参与非法集资,法律不保护,政府不买单!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因参与非法集资活动而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即:非法集资人、非法集资协助人按照应追尽追、应退尽退的原则向集资参与人清退资金后,仍有损失的,由集资参与人自行承担。因参与非法集资活动受到的损失,不得转嫁给未参与非法集资活动的国有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以及其他任何单位。这意味着一旦社会公众参与非法集资,其利益不受法律保护,所受损失不得要求政府、有关部门和司法机关承担。

遇到以下11种情况要当心

1.以投资养老产业可获高额回报或预定床位、预存会费可拿收益的养老为幌子的;

2.以私募入股、合伙办企业为幌子,但不办理企业工商注册登记的;

3.以“看广告、赚外快”“消费返利”“慈善”“互助”“虚拟货币”“区块链”等为幌子的;

4.以投资境外股权、期权、外汇、黄金、期货等为幌子的,尤其是鼓励发展他人并给予提成,有的在境外如港澳台、东南亚国家的高档酒店召开“投资”推介会;

5.明显超出公司注册登记的经营范围,尤其是没有从事金融业务资质;

6.公司网站、服务器设在境外或公司高管是外国人,进行虚假宣传的;

7.公司网站无正式备案,或频繁变换网站名称、投资项目的;

8.要求缴纳投资款以现金方式,或者向个人账户、境外账户转账的;

9.许诺超高收益率,尤其是许诺“静态”、“动态”收益;

10.赠送以组织考察、旅游、讲座等方式招揽老年群众的;

11.在街头、超市、商场等人群流动、聚集场所摆摊、设点,发放“理财产品”广告,尤其以中老年人为主要招揽对象。



网站地图